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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张辉呼吁:“以房管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4-07-21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以房管人’是根据城市居住证制度促进城市人口管理的一个比较成熟的经验。”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张辉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以房管人”的提案》中呼吁,加强城市社区“以房管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张辉提出,社区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重要依托。“以房管人”着眼于解决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存在的多网交织、资源分散等问题,核心是把人和所居住(购买或租赁)的房屋关联起来共同管理、逐步探索并完善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依托企业微信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嫁接”以房管人社区治理平台,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强基层治理。

  张辉建议,成立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构建“社区(联合)党委—驻区单位党组织—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红色新兴经济组织”共治组织体系,设立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将党的组织体系延伸到社区治理“神经末梢”。按照地域相邻、规模相当、便于管理的原则,细化治理网格,突出“以房管人”,构建“网格长—楼长—单元长”三级组织架构。出台社区楼长、单元长岗位设置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网格长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协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职责,楼长、单元长信息收集汇报、法治宣传等服务内容,年底由社区党组织考核赋分兑现奖励。

  “整合数字平台,实现基层大事一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的初步设想。打造移动客户端,同步开发信息采集、核实等功能,各社区、各网格信息录入情况一张图直观体现出来,让网格员入户信息采集变得更有针对性。”经过多方调研走访,张辉呼吁,要管好出租房屋,出租的商业用房,要求证照齐全,消防检查合格,从业人员必须是该场所的固定人员,经营行为合法。自建出租房,联合街道、社区规范自建房所在街巷的名称,每栋自建房的楼号,房屋内每间房的具体房号。老旧无物业小区出租房,社区民警强化入户,责令房东履行好监管责任。

  要按照“三色”分级管理,对手续齐全,房东履行责任到位,从事经营行为与涉黄无关的出租房,经评估合格确定为“绿色”,此类出租房用于日常居住、不需公安机关办理行业许可证的九小场所。对可能存在涉黄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租房,评估确定为“黄色”,每月定期开展检查及抽查,加大监管力度。对被查处涉黄违法行为的出租房及涉黄前科人员租住的出租房经评估确定为“红色”高度管理。(记者 郝 婧)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7/t20240718_897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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